来源: 更新时间:2019-04-25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促进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研究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业务化,我部组织制定《开放源扬尘颗粒物采样技术规范(试行)》《颗粒物滤膜自动称量技术规范(试行)》《环境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左旋葡聚糖、甘露聚糖和半乳聚糖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试行)》《环境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左旋葡聚糖、甘露聚糖和半乳聚糖的测定 衍生化/气相色谱—质谱法(试行)》等4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上述4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2019年5月10日前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未反馈,将按无意见处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大气司毕方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556278
联系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王超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乙)
邮政编码:100012
电话:(010)84943198
电子邮箱:wangchao@cnemc.cn
附件:1.征集意见单位名单
2.开放源扬尘颗粒物采样技术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
3.颗粒物滤膜自动称量技术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
4.环境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左旋葡聚糖、甘露聚糖和半乳聚糖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5.环境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左旋葡聚糖、甘露聚糖和半乳聚糖的测定 衍生化/气相色谱-质谱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6.《开放源扬尘颗粒物采样技术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等4项标准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4月16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站(中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各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监测站(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
生态环境部标准样品研究所
国家环境保护城市空气颗粒物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
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
康姆德润达测量技术有限公司
杭州微智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容广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丹东瑞特科技有限公司
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瑞士万通中国有限公司
(部内征求法规与标准司、生态环境监测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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